本报讯(记者杨学聪)今后,基金公司销售基金产品时必须对投资人进行“分级管理”。昨天,证监会网站上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严令各基金管理公司,各基金代销机构,各基金托管银行,要把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卖给不同承受能力的基金投资者。该规定从即日起实施。 转自:www.gupiao123.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
这项政策旨在降低因销售过程中产品错配而导致的基金投资人投诉风险,确保基金和相关产品销售的适用性。 转自:www.gupiao123.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
按政策要求,基金产品应至少分成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基金销售机构应将投资者按风险承受能力分成保守型、稳健型、积极型三类。基金销售者不仅要对首次购买基金的投资者进行分级,也应对已购买基金产品的投资者进行追溯调查。 转自:www.gupiao123.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自:www.gupiao123.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