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报道,大陆与香港签署的CEPA第四阶段补充协议(简称CEPA5)已于今年1月1日实行,其中大陆基金管理公司首次获准来港设立分支机构。中国证监会昨日公布实施《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的规定》,该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提出申请,中证监于6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这意味着大陆基金管理公司将可借助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平台走出去。
香港业界也欢迎大陆基金企业来港发展,香港投资基金公会执行董事黄王慈明表示,由于香港基金业内的公司主要是海外公司,即使大陆基金来港发展,也不会对业界构成任何竞争,反而令香港基金市场越做越大,市场发展得更全面及更多元化,新措施对两地基金业起正面作用,更带来双赢局面。
据业界资料,大陆基金公司要在港开分支机构,第一步是先获大陆监管当局批准,之后向港证监提出申请,具体审批准则与来自其它市场的基金公司基本上是相同的。业界估计,目前获批QDII额度的大陆基金公司,将是来港成立分支机构的大陆基金公司的热门。
六十日内完成审批
中证监昨日公布的新规定列明,大陆基金公司若有意来港设立分支,申请材料包括香港机构的注册地、组织形式、业务范围、投资金额及对公司本身经营的影响、商业计划书,以及对香港机构的管理安排,至少包括拟任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的安排、对香港机构实施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风险隔离措施等。中证监将审查基金公司递交的赴港申请,并自受理日起计六十天内作出批准或不准的决定,批准决定六个月内有效,基金公司应在批准决定有效期内赴港设立机构。
同时,新规定又要求,大陆基金公司赴港设机构不应由于到香港设立机构影响本身业务运营,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赴港前,应对香港市场状况、监管环境及法律法规等认真研究,充分考虑本身的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结合长远规划,兼顾现有业务而审慎决策。
业界料暂难在港发基金
大陆基金管理公司赴港正式开闸,证监会这一决定受到大陆众多基金公司的高度欢迎。他们均表示,正在积极准备,争取尽快在香港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并指这是大陆基金公司走出海外的第一步,有利于其向海外学习投资经验,更方便进行海外投资,甚至未来朝向香港本地发行基金。
大成基金总经理余华表示,他欢迎中证监此决定,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做相关准备,第一步将是设立办事处,未来会考虑设立分公司。他认为,这一举措有利大陆基金公司直接走向海外,学习海外先进的资产管理经验,并有机会与海外知名的同行进行学习、交流与合作。
南方基金从事海外投资业务的基金经理黄亮表示,这将是大陆基金公司实施海外战略的开始,南方基金一直在积极筹备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事宜,现在新规出台,该基金公司作为大陆规模居前列的大型基金公司,无疑将加速推进这一进程。他认为,大陆基金公司将获得一个很好地与海外同行接触、交流和学习的平台,有利大陆人才的培养和吸引海外人才加入,而香港更规范的管理也有利于大陆基金公司的未来发展,并且可以进行属地化管理其投资的QDII产品,由于近距离接触海外市场,将有利基金公司海外投资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黄亮认为,大陆一些大型基金很可能直接在香港设立分公司而非办事处,这样可以开展经营性业务。他表示,大陆基金公司也希望在香港能发行基金,但是这将是一种挑战,一方面要在香港注册公司,并获得香港证监会批准,这需要一个过程,但对于一个新基金公司来说,香港和海外投资者最先看重的是过往的投资业绩,才能获得投资者认可,因此,在香港发行基金将需要经历一段时间和获得认可。
大陆基金资产挑战3万亿
去年9月大陆基金资产规模一度突破3万亿元至3.2万亿元人民币,此后A股持续大幅下跌,目前,大陆基金管理资产已缩水至2.3万亿元。不过,大陆基金业仍处于高速发展期,大陆基金资产规模从0元到1万亿元,花了整整9年的时间;但从1万亿到3万亿元,却仅仅用了6个月。
目前大陆有60家基金公司,共管理着341只基金,另外有30多家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共管理100亿美元额度的资产。在大陆基金中,博时、华夏、南方、嘉实等基金公司规模居大陆基金公司前列。南方、华夏、博时、嘉实、易方达、大成、鹏华、华安、银华、广发和景顺长城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这其中部分基金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甚至已经接近3,000亿元。
大陆基金公司港设分支要点
■在港机构可采取分公司、办事处、子公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形式。
■基金管理公司申请到港设机构应当报送以下材料:申请报告,至少包括香港机构的注册地、组织形式、业务范围、投资金额及对公司本身经营的影响;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商业计划书,至少包括对到香港设立机构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港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的分析;对香港机构的管理安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
■中证监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决定6个月内有效,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批准决定有效期内到香港设立机构。
来源:星岛环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