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协商结果,经公司参与本次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公司董事会对2008年8月27日公告的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对价数量现调整为:在本次股改方案中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兵装集团与济南市国资委拟向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安排的股份数量合计为9201.3012万股,即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A股股东做出每持有10股流通A股获送3.0股股份的对价安排。 在原兵装集团作出的特别承诺的基础上增加:兵装集团与公司董事会共同承诺: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管理层、经营层及控股股东的配合下,使公司2008年度实现盈利,即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若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未达到盈利,则亏损部分由兵装集团在公司公布2008年年报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 调整后的股改方案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备案表和批复及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A股股票于2008年9月8日复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