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6日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及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任军辞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 二、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监事变更的议案。 三、通过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中部分条款及生效条件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以自有土地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锦州市分行营业部申请贷款26850万元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9月12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