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8年8月22日、25日、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价异常波动。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书面询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回函称其及控股股东,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