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近日,公司控股55%的子公司上海北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北通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主牵头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共同牵头行)及其他若干金融机构(参加行)作为贷款行所组成的贷款银团签订了《银团贷款合同》,由各贷款人为北通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637900万元的贷款(在未根据上述银团贷款合同约定增加的情形下,数额为人民币637900万元;在提款期结束后,贷款总额指借款人实际提取的贷款本金总额),用于上海市浦东国际机场(下称:浦东机场)北通道(申江路-主进场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开发。上述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执行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五年以上人民币长期贷款基准利率的90%;可分期提款,提款截止日为2010年6月30日;贷款到期日为2016年7月1日。北通公司以其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于2007年10月16日签订的《浦东机场北通道红线范围工程投资与政府回购协议书》、《浦东机场北通道红线范围前期投资与政府回购协议书》及《浦东机场北通道绿线范围前期及工程投资与政府回购协议书》三份回购协议书所享有的任何和所有回购资金(截至银团贷款质押合同签订日回购基数金额共计人民币1063352.26万元)作为应收账款为上述银团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与贷款人签订了《银团贷款质押合同》,质押期限自借款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 截止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57250万元,无其他及逾期对外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