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出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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