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1日召开六届三十一次董事局会议及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市华发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华发置业)与包头市弘格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弘格置业)及内蒙古名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名流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华发置业收购弘格置业所持有的包头市名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弘格置业及名流实业分别持有其85%、15%的股权,下称: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参考截止评估基准日2008年7月17日项目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5308224.11元,经三方协商,确定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作价人民币5000000.00元,华发置业受让标的股权需支付人民币4250000.00元,同时在受让标的股权后按项目公司于审计评估基准日的总负债85%的金额相应向其提供股东借款人民币406980000.00元(以偿还项目公司原有负债并取得对其的相应债权),上述两项总计人民币411230000.00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同意公司收购全资控股子公司珠海铧创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市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拥有的珠海华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20%,合计50%的股权;同时收购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珠海华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华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分别拥有的珠海华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20%,合计50%的股权,以上述目标公司净资产审计值为依据,标的股权的收购价格分别合计为人民币159905758.38元、239857037.17元。 三、同意按照珠海华发世纪城项目政府规划要求建设配套项目珠海容闳国际幼稚园。 四、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