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2日与江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交通控股)分别持有其5%、30%的股权,下称:联网公司]、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及交通控股分别持有其7.5%、40%的股权,下称:路桥公司)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均为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联网公司租赁公司马群监控中心(占地面积90亩,房屋建筑面积6229平方米),年房屋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460000元(约港币4967202元),2008-2011年(三年租赁期间的四个财政年度)的年租赁费用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486667元(约港币1655734元)、4460000元(约港币4967202元)、4460000元(约港币4967202元)、2973333元(约港币3311468元);路桥公司租赁公司马群工程管理中心(占地面积约17709.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696平方米),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1690000元(约港币1822200元),2008-2011年(三年租赁期间的四个财政年度)的年租赁费用上限分别为人民币563333.33元(约港币607400.00元)、1690000元(约港币1822200元)、1690000元(约港币1822200元)、1126667元(约港币1214800元)。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规则,上述事项构成持续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