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博投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博投)、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第一认购人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登电集团)分别签署的《借款协议》,深圳博投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的借款;公司向登电集团借款人民币400万元,用于归还公司所欠台一铜业(广州)有限公司的债务。上述借款期限分别至2008年12月31日、2008年10月31日止。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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