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日召开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授权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共同审批公司对外投资的一定权限。 三、授权公司子公司维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根据行情情况开展部份期货贸易及套期保值业务。在适当时机在期货市场采购原材及其他大宗货物,不得从事期货投机业务和风险投资业务。资金使用额度总计在1亿元以内。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公司经和参股的中粮维维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维维产业园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份,下称:联合置业)另一股东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暂不在徐州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将双方合作成立的联合置业注销,收回资金。 六、由于计划研究开发的一些生物制品项目至今尚未成功,决定放弃对该项目的投资,不再按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批准的出资参股成立上海佑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原计划注册资本拟为2200万元人民币,公司占49%,另一股东占51%)。 七、通过修改《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8月1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八、通过公司计划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一部分即3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44.08%)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到帐之日起6个月之内。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8月12日14:00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第八项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300”;投票简称为“维维投票”。 转自:www.gupiao123.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