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S*ST物业收到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电话通知: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至2008年6月30日,如申请人卓见投资公司仍未履行要约收购股份义务,原《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即行解除。 公司于日前收到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电话通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尽快启动“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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