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9日接大股东通知,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诉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华闻投资)、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其关联企业借款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于2008年5月7日将新华闻投资所持有的公司756534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8%)予以司法轮候冻结,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08年5月7日,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含产生的孽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