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9日S*ST恒立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8.99%的股份)的《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函中建议因原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符合要求的专业会计人事,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更换。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决定取消原2008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网公告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第十条议案,同时经大股东推荐,董事会审核,增加如下新议案提交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另独立董事侯选人的独立董事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及原定的其他议案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