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5日召开三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07年年末总股本6551029090股为基准,每10股派2.10元(含税)。 二、通过关于对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进行调整的议案。 三、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通过关于预计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签订《房屋及土地租赁协议》并预计2008年租赁金额的议案。 六、通过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4月16日下午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