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1日召开三届十次董事会及三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 四、通过按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已披露报表进行调整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向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4月22日上午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